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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发布教师招聘信息

本文由:   编辑于:2013-03-29

 2013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发布教师招聘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教师80人,安排在鲤城区公办任教。其中
 
  语文32人,数学30人,       英语2人(男1名、女1名),
 
  音乐3人(男1名、女2名),  美术2人(男1名、女1名),
 
  美术(书法教育方向)1人,   体育5人(男3名、女2名),
 
  科学2人(男1名、女1名),   信息技术3人(男1名、女2名)。
 
  (二)招聘职业学校教师6人,安排在泉州泉中职业中专学校任教。
 
  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13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持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应取得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
 
  (五)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教师;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教师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七)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人员须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师范类考生可报考职业学校“汽车维修方向”岗位,但必须在聘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试用期满取消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10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http://jszk.fjzk.com.cn/default.php),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教师岗位时,报名时只选择学段,不具体到学校,同一个岗位有两所以上学校招聘的,在考生被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学校。报考“美术(书法教育方向)”的,需在报名登记表的“备注栏”注明岗位。
 
  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由区教育局委托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考试,因此考生应正确选择委托考试模块报名,报名登记表“备注栏”需注明报考的具体岗位,并于初审通过后向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备案。
 
  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由考生通道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鲤城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其中,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参加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招考委托考试,即考生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笔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5月10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语文、数学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学美术(书法教育方向)按1:3比例单列确定面试人选,教师岗位中的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信息技术按性别及1:3比例分别确定男女考生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较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区教育局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较终确认以复审结果为准。
 
  (2)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 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福建省中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
 
  ②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 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④ 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证证明。
 
  ⑤ 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本人任教证明及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在民办学校任教、办理人才代理的,需提交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人才代理证明、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⑥ 报考职业学校“体育教师”岗位的男性考生需提供篮球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报考职业学校“学前教育钢琴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学校关于考生主修钢琴的证明。
 
  3、面试
 
  面试成绩成绩合格线为60分。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按百分制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与形式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科学各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考生当场抽取说课课题准备10分钟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用鲤城区现行教材。
 
  (2)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专业素质考核。
 
  技能测试:①体育:在室外进行体育专业项目技能测试。②音乐:声乐(清唱)、钢琴、舞蹈,自选两项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③美术及书法教育方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创作,自备用具。
 
  专业素质考核:现场抽取一道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以考察专业技能、实践操作技能为主,面试包括说课、答辩、技能实践测试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信息技术按性别比例和总成绩高低顺序分别依次等额确定男女考生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在教育局公布的岗位中自主选择具体学校(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信息技术拟聘人员不分性别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依次选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选择,出现冲突的由教育局统筹解决。
 
  岗位选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在江南新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应连续任教6年以上。
 
  四、其他事项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较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二)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2376551。
 
  (四)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2376306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文章来源:中国招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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